开放教育学生学生一般应在注册的专业完成学业。因工作变动或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相关规定
1. 学生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已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记载。
2. 专业规则、学位规则按新转入专业要求为准。
3. 本科学生转入非相近专业,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课程补修。
4.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转专业:
(1)学习中心未开设与学生同一学生类别、学历层次和规格的专业,或开设相应专业,但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
(2)入学注册未满一学期的;
(3)跨学生类别的(如一村一名大学生不能转成其他专业);
(4)跨学历层次的;
(5)应予开除学籍、取消学籍的;
二、工作要求
(一) 办理时间:春季学期在农历正月初八、秋季学期在阳历8月20日前完成。
(二)工作流程:
1. 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好申请(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 学校审核,留存《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数据上报省电大;
3. 省电大进行审核,将数据上报国开。
三、教务管理系统操作
学校选择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选择异动类型为转专业,选择要转入的专业、输入异动原因,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