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职教教研室,杭州师范大学名师工作站,浙江师范大学名师工作站,浙江工业大学名师工作站:
为深化基础教育特色资源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加大教育信息化及特色教育成果宣传力度,助力育人模式转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主要参加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研究机构、教育技术中心、教师团队及教育资源开发企业。鼓励高校教师团队面向中小学积极开发精品微课程。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至10月。
三、建设内容
(一)基础教育类(含学前)
本类开发微课程内容主要为适用于我省基础教育阶段的微课程资源,分为学科指导、兴趣拓展和教师培训三大类。其中学科指导、兴趣拓展类微课程面向学生为主,教师培训类微课程面向教师。
(二)中职教育类
本类微课程开发以《水质监测》等137本浙江省首批中职课改A、B等级获奖校本教材(目录详见浙教职研〔2015〕12 号文件)为内容基础,立足学生学习开发相配套的微课程资源。137门课程教材电子文档在浙江职业教育资源网(http://#)主题活动栏目发布,教师可使用教师管理培训平台账号密码登录下载。
(三)特殊教育类
参照基础教育类微课程相关要求。
(四)名师专题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浙教办技〔2014〕76号)要求,每个工作室由名师领衔,设计开发针对1-3个主题且学习单元总数不少于20个的系列微课程。
(五)信息化应用专题类
本类开发微课程用于展示区域、学校或教师个人的信息化教学创新案例。区域、学校案例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要求小切口、深应用、有突破、可推广;教师个人案例以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为主题,要求围绕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学习空间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可以优先从基于空间的特色资源构建、基于空间的教与学设计、基于空间的无边界课堂、基于空间的教学评价、基于空间的学习共同体构建与运行、基于空间的网络研修、基于空间的家校互动等主题中选择开发。
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建设规范》(附件1)。
四、活动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厅教研室和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共同负责本次活动组织、指导和省级验收工作,提供网络平台支撑和相应激励措施。各设区市由教育技术部门牵头,联合基础教育教研室、职教教研室共同负责本地区学校的组织与推荐工作,包括微课程选题遴选、开发团队组建、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开发和审核推荐工作等。各高校名师工作站负责名师专题类微课程的统筹设计、开发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如下:
(一) 选题申报
各申报单位在选题设计时应认真研究“浙江微课网”已建成发布的微课程目录(见http://wk.zjer.cn/首页公告)。原则上,本次遴选的微课程与已建成发布的微课程不重复录用。各地市确定入围选题原则上省级不再复审,直接录用。
各设区市和高校名师工作站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填写《2017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的原件请各设区市及工作站留档。各设区市及高校名师工作站认真填写《2017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稿各1份)于6月10日前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除名师专题类外都可申报,每个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10门,于6月15日前报送附件3与附件4(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稿各1份)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每校申报课程不少于3门。
(二) 开发培训
为提升全省微课程开发水平和质量,活动主办方将通过“浙江微课网”专题栏目面向全省开展网络培训。各设区市要根据开发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面向开发团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提升团队开发水平,确保微课程建设质量。名师专题类微课程由各高校名师工作站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时间地点由各高校名师工作站另行通知。
(三) 资源提交与审核推荐
1.资源提交
申报单位须通过平台提交微课程资源与附件3。活动平台的资源提交功能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全部开放。根据实际情况,各设区市教育技术部门、高校名师工作站自行通知申报课程的提交时间要求。各类课程统一通过浙江微课网(http://wk.zjer.cn/)完成提交。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发的微课程直接报送,要求同上。
2.审核推荐
各设区市与高校名师工作站的审核推荐工作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请认真填写《2017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活动推荐课程目录汇总表》(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稿各1份)发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基础教育类推荐名额:杭州、宁波、温州推荐名额30门,绍兴、嘉兴、湖州、台州推荐名额25门,金华、丽水、衢州推荐名额15门,舟山、义乌推荐名额10门。其余类别不限名额。同一设区市及高校工作站推荐课程不得重复。
各市在审核推荐微课程时,须考察团队建设成员。团队成员应包括学科或专业专家(各级教研员、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学科或专业带头人等)和教育技术专家。由上述学科或专业专家直接担任微课程建设负责人的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 应用推广
本次活动所有微课程通过浙江微课网、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浙江职业教育资源网等网络平台发布,供全省教师、学生使用,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出版,面向全国推广。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本次活动的微课程及材料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的,一律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请在申报时予以详细文字说明,注明出处及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作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根据本次活动的“活动内容及要求”,确认选择对应的活动类别,仔细核对,一旦报错将影响作品的验收及推广。
(三)参加本次活动所有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及验收审核都通过网络进行,各承建单位(教师团体)及个人均须使用微课程建设负责人的师训平台账号完成网络操作。微课程作品网络提交时请仔细填写基本信息,确认团队建设成员名单。省级验收、推广、发文材料均以平台录入资料为准。
(四)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作者应在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独家网络传播权,并授权活动主办方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活动、资源交流及出版的前提下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主办方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活动联系人:王张琴,联系电话:0571-88905096,zjeduzy2@#;“名师专题类”联系人:沈 清,联系电话:0571-89775187。联系地址: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15室),邮编:310012。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
2017年5月9日
详见:微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