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学生一般须在学籍注册的学校完成学业,但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允许转学。转学可分为省内转学和省际转学。
一、相关规定
1. 学生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入学校需开设相同专业且能提供教学服务;
(2)学生入学注册须满一学期,且未予取消学籍、开除学籍处分或未在留校察看处分期间;
(3)学生转学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4)学生转学前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记载;
(5)学生转学的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但必须同时符合转学、转专业的要求。
2.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学:
(1)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
(2)未足额缴纳已发生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
(一) 办理时间:春季学期在农历正月初八、秋季学期在阳历8月20日前完成。
(二)工作流程:
1.省内转学:
①学生向转入学校确认其是否具有接收条件;
②学生向安吉电大提交转学申请(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学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成绩表、录取名册复印件、报名表原件);
③安吉电大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学条件,确认转入学校是否具备接收条件;
④手续办理齐全的转学申请表由双方学校备存。
2.省际转学:
①学生确认转入学校具有接收条件,准备好申请(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一式五份,转入转出学校、省校盖章;另外准备成绩单、报名表、入学花名册一份,加盖转出省校公章;
②手续齐全的审批表由转入转出学校、省校各留存一份,成绩单、报名表、入学花名册交转入学校留存;
③由转入省校上报国开,联系国开做转学手续。
三、教务管理系统操作
1. 省内转学:
①转出学校选择要转学的学生,选择异动类型为转学习中心,选择要转入的学校,输入异动原因,提交。
②转入学校为学生分配班级、审核。
③省校审核通过,转学结束。
2. 跨省转学:
①转入或转出学校为国开新系统用户(江苏、南京、成都、残院、行业学院),具体操作方式如上;
②转入或转出学校为非国开新系统用户(除江苏、南京、成都、残院、行业学院外),由转入省校联系国开学籍科进行数据处理。